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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2/05解除禁令!宜蘭南澳海域「全面開放」 回上一頁

 

       國人親海意識提升,宜蘭南澳海域將全面開放海域遊憩活動,落實「原則開放、有效管理」政策目標並為強化海域遊憩安全。宜蘭縣政府召集相關單位、團體針對南澳海域開放進行討論,決議於45天內全面開放該處海域進行遊憩活動,並將製作告示牌同時輔以QRcode,妥適揭露場域風險,讓民眾透過QRcode依自身遊憩能力簡易輕鬆掌握活動風險。
 
      宜蘭縣政府工旅處邀集地方人士及水上活動愛好者開會研商,達成第二階段「全面開放」水域遊憩活動共識。經與會者經過充分溝通交換意見,氣氛平和,達成4點共識,包括南澳地區海域,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海域遊憩活動。另要求業務單位最慢於45天內,完成海域遊憩活動開放公告。第三要求現場標示活動風險、相關警示、及配合保育等相關事項。
 
       此外,要業務單位持續宣導海域遊憩活動風險。縣府工商旅遊處表示,縣府所管轄的海域是朝向開放海域遊憩活動的方向辦理,其中宜蘭縣南澳海岸屬於陡降型海岸,潛藏著諸多風險。在開放的大前提下,後續因應民眾建議,縣府工旅處委託成功大學進行評估結果,於110年修正公告,第一階段開放每年4月至9月可從事「中、低風險」海域遊憩活動,例如獨木舟、SUP等,其餘因考量南澳為陡降型海岸,為保障安全,全年禁止游泳、衝浪及水上腳踏車等三項「高風險」海域遊憩活動。
 
       日前因衝浪玩家抗議要求開放,縣府工旅處啟動第二階段程序,今天邀請南澳地區海域相關中央、地方政府單位及海域遊憩活動相關公協會等官方、民間討論,獲得南澳地區海域開放衝浪及全年度開放從事海域遊憩活動等共識。不過,縣政府工商旅遊處提醒,南澳地區水域完成第二階段公告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前,於該地區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,仍須遵守現行南澳地區水域遊憩活動公告,違反規定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,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,具營利性質者,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。宜蘭南澳海域「全面開放」達成共識,近日將公告全時段、全項目,所有的水上遊憩活動都能玩。